05
炮制《公安六条》酿冤案
谢富治的职业生涯主要致力于公安领域,然而,他对公安系统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亦最为显著。
1966年12月,谢富治制订了《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强化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通称《公安六条》)。
谢富治以谦逊的姿态致信关锋、王力、戚本禹、张春桥等同仁,表示“鉴于我们自身能力有限,实在难以创作出满意的作品”,“恳请各位同志鼎力相助,共同完成”。
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名发布了一项正式文件,即《公安六条》。然而,该条例的施行导致了众多冤假错案的产生。
根据该文件规定,凡是攻击毛泽东、林彪的,都是“现行反革命”,“以现行反革命论处”。
在实际操作中,不满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的行为也被定性为“反动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谢富治起草的这个文件,不仅使人们不能对毛泽东和林彪有一句不满的言行,而且也不能对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中央文革小组的人有不满的言行,稍有不满便治以重罪。
当批斗“走资派”开始成为主流后,一些干部子弟的红卫兵不理解,组成了“联动”(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把矛头指向中央文革小组。
“联动”组织高举起“打倒谢富治”的旗帜,自1966年12月至1967年1月,共计六次挺进公安部。
谢富治遵循中央文革小组的旨意,相继逮捕了400余名“联动”成员,并将他们投入监狱。他语气严峻地宣称:
“这伙反革命分子,我必定要亲自处决其中几个,以儆效尤,杀一儆百!”
1968年1月,康生与谢富治联手策划了云南“赵健民特务案”,导致云南众多干部与民众遭受残酷迫害,致使逾1.4万人无辜丧生。
二月,康生与谢富治联手,在内蒙古制造了“内人党”的冤假错案。“内人党”,亦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该党成立于1925年,曾获得中共中央和共产国际的批准,但在大革命失败后便已不复存在。
但康生说:
“军队之中,亦存在所谓的‘内人党’,此乃一大隐患。”
谢富治赞同道:
“这位同志表面上隶属于共产党,实则暗中属于内人党,我们必须设法将其清除。”
在这起冤案中,超过34.6万人遭受了诬陷之冤,而1.6万人的生命则因迫害而消逝。
二月,上海师范学院派遣两名专案组成员赴青海某监狱对一名嫌疑人进行提审,旨在深入探究姚文元之父——叛徒、文人姚蓬子的过往历史。
罪犯详尽地供述了姚蓬子叛逃及投身特务机构的经过,并附上了相应的证明文件。
在递交材料并请求看守员盖章之际,发现材料涉及姚文元父亲的事宜。他们认为这等于是对姚文元及其所在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发起攻击,于是立即向青海公安厅进行了汇报,并将两名调查人员予以禁闭。
谢富治接到青海方面打来的电话后,勃然大怒,即刻将负责调查的公安部副部长李震紧急召来,对他进行了一番严厉的斥责。
“姚文元的父亲,你竟敢轻易应允他人调查,如此大胆,难道你作为副部长,真的不打算继续留任?难道你真的不珍惜自己的名誉和职位?”
随后,谢富治进一步明确指出:此事乃一项严重的政治事件,实为反革命的毒辣阴谋。
两名外调人员被拘捕,随即被空运至北京。上海师范学院姚蓬子专案组随即解散,相关涉案人员亦被实施隔离审查。
此外,姚蓬子的资料已妥善封存于专用柜中,并运送至四川的档案库进行保管。明确规定,除非得到部领导小组的批准,否则任何人均不得擅自查阅。
七月,应江青与康生的指令,谢富治从公安部调集了超过700名人员,用以清理历史档案。在向参与工作的同志们发表讲话时,他强调:
“清档旨在揭露党内那些顽固不化的走资派所犯下的严重反革命罪行,他们是一小撮死不悔改的分子。”
他们相继搜集并编排了诬陷朱德等14位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44位中央及地方党政军负责人的不实材料超过400份,构建了多起虚假的冤案与错案。其中一例便是所谓的“中国(马列)共产党”虚假案卷。
1981年1月23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发布的判决书,以特法字第一号编号,明确指出:
“在那年的十二月,谢富治一手炮制了所谓的‘中国(马列)共产党假案名单。’”
1967年10月8日,北京街头出现了一份非同寻常的传单——《中国共产党非常中央委员会致全党的公开信》。该信深入剖析了当时正进行的“文化大革命”,明确指出其在政治、组织、思想、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对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破坏。信中指责“文化大革命”的幕后推手是中央文革小组的陈伯达、康生、江青等人,称陈伯达为叛徒,康生为托派,江青为野心家,而支持这些“左派”势力的是林彪。
传单中唯有对周恩来总理的歌颂,称颂当前局势之所以尚存一线生机,全赖总理日夜辛勤,竭力支撑着国家大局。
此传单一经在北京亮相,便迅速引起了中央文革小组及谢富治所主导的公安部的极大关注。
谢富治视若珍宝,遂即刻召集公安部精英力量,全力侦破此案。
11月24日,天津迅速破获此案。
信件作者系天津某煤球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他坦陈,自始至终,该行为均为其独立完成,并未有他人参与其中。
经过公安人员的细致鉴定,笔迹与油印机上的痕迹均指向此人。据此,案件理应宣告终结。然而,事实远非如此简单。
1968年4月28日的午后,陈伯达与谢富治于人民大会堂的接待厅内,会见了专案组的工作人员。陈伯达发表言论道:
“拘捕了几名煤球工人,但他们并不了解党的相关情况。这不行。我的看法是,你们的行为不能算作破案。正如富治同志所强调的,你们必须继续深入追查,务必严肃且认真,务必追查到底,无论最终锁定何人,都要一追到底。”
“势必要不断攀登,总之,不论遇到何种阻碍,只要能够征服,那便是我之所属。”
谢富治直言不讳:
“根源是刘邓黑司令部成员!”
经深入调查,直至12月,竟然揭露了一起震撼世人的重大案件——“中国共产党”(马列)案。
在残酷的刑讯之下,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女实习生周慈敖被迫屈从,依照专案组的意愿供述:北京藏匿着所谓的“中国(马列)共产党”,其“伪中央书记”一职由朱德担任,而“伪中央副书记兼国防部长”一职则归属于陈毅,“总理”一职由李富春担任。该党的“常委”阵容庞大,包括朱德、陈毅、李富春、徐向前、叶剑英、贺龙、廖承志、杨成武等;而“委员”名单更是星光熠熠,涵盖了王震、萧华、余立金、伍修权、王炳南、刘伯承、谭震林等众多人物。更值得注意的是,在1967年7月,这个“中国(马列)共产党”还曾秘密地举行了一次“代表大会”。
谢富治见供词如获至宝,即指示:
“所汇报的情况至关重要,不容轻信,亦不可盲目全信。若能准确无误,那便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次日,急切指示:
“务必让她着手撰写,务必确保其内容真实可靠,而且必须在明天完成,务必保证其质量上乘。”
鉴于涉及众多领导人,加之朱德等领导人在中共九大之后均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及中央委员,谢富治不敢将这份荒谬的文件上报给毛泽东,于是决定将其封存,暂缓销毁。
自党的九大召开以来,谢富治依然对专案组成员强调:
必须对之进行不懈的斗争,即便某些情况下证据尚未浮现,亦需下定决心展开抗争。即使面临暂时缺乏证据的困境,亦不可让敌人逍遥法外,而应充分利用案犯的口供等一切可用信息。
不容轻率地摒弃问题,必须保持积极的态度,避免消极情绪,切勿为对手开脱,我担忧你们陷入这种误区。”
最终,此案无果而终。
“任他们胡言乱语。毛主席和恩来最深知我的为人,只要他们还在,一切真相终将大白于天下。”
06
公然喊“砸公检法”
“文化大革命”伊始,时任公安部部长的谢富治便密谋夺取了北京市公安局的领导权。
1966年5月,谢富治派遣了一个由44人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进驻北京市公安局。短短一个月后,工作组的人数激增至313人。
6月5日,北京体育馆内,一场汇聚了5000名公安干警的大会隆重召开。会上,市委第二书记吴德揭晓了北京市公安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名单,并宣布对前任局长以及其他领导成员实施隔离审查和停职反省的措施。
谢富治表示:
“我们长久以来期盼着能够对那些背离党的反动分子、不良分子采取撤销职务、停职反省的措施,今日,这一愿景终于得以实现!”
北京市公安局遭遇了1600余人的迫害,其中72人被捕并被投入监狱。
非但如此,谢富治更与康生等人合谋,密谋夺取了北京市的领导权。在此过程中,北京市的13位领导干部不幸遭受诬陷与迫害。原市委第二书记刘仁,以及书记邓拓和副市长吴晗等人,均遭受残酷迫害,终致不幸离世。
谢富治鼓动造反派掌管公安。
12月31日,谢富治与周恩来一同会见了来自北京政法学院的造反组织——“政法公社”。在这场会面中,谢富治突发灵感,对他们言道:
“能否考虑开展一项试点项目,将西城公安分局整体纳入管理范围,由贵方负责执行?”
周恩来怒斥谢富治。
“正如你所言,我无法认同这一点!此类重大决策非你所能独断,亦非我所能擅自决定。此类重大事宜,必须提交政治局常委进行研讨,并需得到主席的正式批准。”
谢富治另辟蹊径,意图将北京市公安局与北京卫戍区保卫部合并,使之成为卫戍区政治部下辖的一个部门。然而,由于毛泽东的反对,这一计划最终未能成行。
1967年2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施行军事管制,在此过程中,深得谢富治信任的军管会副主任刘传新,实则掌握了军管会的核心权力。
在谢富治的指使下,军管会相继炮制了《关于北京市公安局问题的汇报提纲》以及《关于彻底改造旧北京市公安局的若干问题》两份文件,对公安局进行恶意指控,称其为“彭真、刘仁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推行资产阶级专政的帮凶”,“10名正副局长、117名正副处长、分(县)局长均为特务、叛徒、三反分子”,“公安局内部充斥着1000多名坏分子”。
同时,谢富治亦督促全国加速摧毁公、检、法的进程。
周恩来对此深表忧虑,在与山西代表会见之际,直言不讳地指责了谢富治的举动。
“公安部剥夺了所有局长的权力,仅留下谢富治一人掌权,如此一来,如何有效开展工作?这无疑是一种心机深沉的策略。”
8月7日,谢富治与王力,两位在“七二O”事件中崭露头角的“英雄”,分别发表了颇具影响力的造反演说。王力在会见外交系统造反派代表之际,鼓动他们夺取外交部权力,并推翻陈毅,此举引发了外交部内部的剧烈动荡,最终导致了火烧英国驻华代办处的严重外交事件。这场演说被后人称为“王八七讲话”。
在同日,谢富治于公安部全体工作人员的集会上发表了著名的“谢八七讲话”,公然喊出了“砸烂公、检、法”的口号。
1968年四月,谢富治示意刘传新以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的名义起草了一份报告,题为《关于旧北京市公安局反革命集团与美蒋特务勾结从事特务间谍活动若干情况的报告》。报告中,对北京市公安局进行了诬陷,称其“长期与美蒋特务勾结,从事间谍特务活动”,“对美蒋忠心耿耿”,并定性为“反革命集团”。
《报告》指出,“市公安局所涉及的特务间谍行为,实则在刘邓黑司令部的扶持与激励之下展开,并在大特务彭真、罗瑞卿、刘仁的指挥调度下,严格按照美蒋的旨意执行”。
《报告》一经上报中央,便在10月7日以中发(68)142号文件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转发,成为谢富治等人“全面摧毁公、检、法”行动的依据,由此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严重后果。
在谢富治的煽动支持下,“砸烂公、检、法”成为当时造反派一个主要的口号,全国的公安机关都陷于瘫痪。
谢富治在“文革”期间犯下的诸多罪行中,其提出“砸烂公、检、法”的口号,影响范围之广、造成的危害之深,尤为显著。
在公安部,谢富治伙同康生制造了“罗瑞卿为首的地下黑公安部”等冤案,将225名干部、工人打成“特务”、“叛徒”、“反革命”、“走资派”,47人被捕入狱。
公安部除李震副部长与施义政治部主任外,其余副部长、正副局长以及绝大多数处长均遭到逮捕与监禁,其中部分人甚至遭受残酷迫害,不幸丧生。
尽管周恩来愤怒地抨击谢富治的行为为“剜心战术”,然而谢富治依旧召集公安部处级以上干部,宣称“夺权的大方向完全正确”。
此后,周恩来屡次恳请谢富治释放一批公安部干部重返工作岗位,然而谢富治却置若罔闻。
全国的公、检、法机关被强占,监狱遭到冲击,甚至有人提出“打开监狱找左派”,广大公、检、法人员遭到揪斗、迫害。
据统计,“文革”中除西藏外,全国公检法人员中有3.4万余人遭到打击迫害。其中被逼死、打死的1200余人,打伤致残3600余人,拘捕判刑1300余人。
在所谓的“破四旧”运动中,谢富治对法制的尊重显得尤为淡漠。
1966年8月,首都北京率先涌动起一股“破四旧”的狂澜,殴打、抄家的恶劣风气席卷全国,造成一片混乱。
在8月18日的讲话中,林彪激励红卫兵积极投身于“大破四旧”的浪潮。
谢富治紧随其后,于甘肃、陕西、湖北、北京等省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座谈会上,竟如此直言不讳地表示:
“那些造成人员死亡的‘红卫兵’是否被惩处?在我看来,一旦发生此类悲剧,我们便不再深究。”
“若将施暴者拘禁或逮捕,此举或将导致错误之发生。”
于北京市公安局召开的一次扩大局务会议上,谢富治再次指出:
“昔日所定之规,无论国家颁布,抑或公安部门制定,皆不应成为束缚。”
“民警应与红卫兵站在同一阵线,积极与他们取得联系,增进彼此间的感情,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情报支持。”
在谢富治的鼓动下,“破四旧时”,街道干部、派出所干警带路,红卫兵冲进去打人、抄家,警察在外袖手旁观,防止被打者反抗。
在谢富治的煽动与纵容下,北京地区暴力事件频发,致人死亡的情况尤为严重。
自1971年2月起,得益于毛泽东主席与周恩来总理的深切关怀,公安部的工作局面开始出现积极转变。
自1970年12月至1971年2月11日,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指导下,公安部成功召开了第十五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
周恩来出席了会议,对谢富治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传达了毛泽东关于“对公安工作应持一分为二的态度”的指示精神,明确指出,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17年,公安工作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绝大多数公安干警的表现是优秀或良好的。
周恩来同志的讲话一经传达,众多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纷纷返回部机关,公安部亦随之恢复了与地方公安机关的联络与业务指导工作。
07
结 局
在“文革”期间,因种种劣迹而声名狼藉的谢富治,因身体因素未能持续对社会造成危害。
1970年,谢富治被确诊为患有胃癌。自此,他的公务活动显著减少,同年6月,他将公安部的职务正式移交给了李震。
在京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常参与会议的成员包括周恩来、康生、江青、张春桥、姚文元、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李先念、纪登奎和李德生等12位。针对今年可能出现的重大政策议题,计划邀请董必武、朱德和叶剑英三位同志参与讨论;而正在休养中的刘伯承和谢富治两位同志,则暂不予以通知。
谢富治此时身体明显不支。
1972年3月26日,谢富治于北京不幸病逝,享年63载。
3月29日,谢富治同志的追悼大会隆重举行,在此之际,天安门广场、新华门等地均降半旗,以示深切哀悼。悼词中,对谢富治同志的离世表示沉痛哀悼,称之为“我党我军的重大损失”。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决议,对谢富治与康生展开审查。至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正式批转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就康生与谢富治所撰写的审查报告,决定将二人的反革命罪行公之于众,并相应撤销了为他们所撰写的悼词,同时执行开除党籍的处分。
谢富治同志的骨灰被移出八宝山革命公墓,那面覆盖其上的党旗亦随之被揭去。
198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发布判决书,编号为特法字第一号,明确指出谢富治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16名首要分子之一。
谢富治虽已离世,但其行径却未能逃过人民的审视,终被永远镌刻在历史耻辱的柱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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